比赛场地应平坦、坚固、无障碍物(图1)。从边界线内缘测量,其尺寸为长28米、宽15米。
各国单项体育联合会有权批准现有的至少长26米、宽14米的比赛场地用于组织和比赛。
2.2 线
所有线条应以相同颜色(最好是白色)绘制,宽 5 厘米且清晰可见。
2.2.1 边界
比赛场地以两条端线(短边)和两条边线(长边)为界。这些线不是比赛场地的一部分。
任何障碍物,包括坐在球队席上的障碍物,都应距离比赛场地至少 2 米。
2.2.2 中心线、中心圆和半圆
中线应从边线的中点开始,并与端线平行。它超出每条边线 15 厘米。
中心圆应标在比赛场地的中央,半径为1.80米(从圆的外缘开始测量)。如果中圈内侧有颜色,则必须与禁区内侧颜色相同。
比赛场地上划一个半径为1.80米(从圆外缘算起)的半圆,圆心位于两条罚球线的中点(图2)。
2.2.3 罚球线和禁区
罚球线应与每条端线平行。从端线内缘到最外缘的长度为5.80米,长度为3.60米。它的中点应该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禁区是比赛场地上标记的地面区域。以端线、罚球线和从端线(所画线外缘距端线中点3米)至罚球外缘的两条线为界线。除端线外,这些线都是禁区的一部分。禁区可以着色,但必须与中心圈颜色相同。
罚球时禁区两侧留给球员的篮板位置应如图2所示进行标记。
2.2.4 三分投篮区域
一支球队的三分球投篮区域(图1和图3)是比赛场地的整个地面区域,但受以下条件限制的靠近对方篮筐的区域除外。这些条件包括:
·从端线画两条垂直于端线的平行线。外缘距对方篮筐中心垂直线与地面交点6.25米。交点与端线内缘中点的距离为1.575米。
· 以上面指定的同一点为圆心,画一个半径为 6.25 米(测量到圆弧外边缘)的半圆,与两条平行线相交。
2.2.5 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图1)应标记在球场一侧、记分台与球队同一侧。
每个区域以一条从端线向外延伸的至少 2 米长的线和另一条距离中线 5 米、与边线成直角且至少 2 米长的线为界。
球队席区域必须有14个座位,供教练、助理教练、替补和队员使用。任何其他人员应距离球队替补席至少 2 米。
2.3 记录台和替换椅子的位置(图4)
违反
22.1 定义
违规就是违反规则。
22.2 处罚
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否则球应判给对方球员,在距离违例发生点最近的点掷界外球,篮板正后方的点除外。
第 23 条 球员出界和球出界
23.1 定义
23.1.1 当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在界线内、界线上方或界外接触地面或除该运动员以外的任何物体时,该运动员将被视为出界。
23.1.2 球触碰以下情况即为出界:
·一名球员和任何其他出界的球员。
·界线之上、之上或之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
·篮板支撑、篮板背面或球场上方的任何物体。
23.2 规则
23.2.1 在球出界之前,或者即使球接触到球员以外的物体并出界时,最后一个接触球或被球接触的球员是导致球出界的球员。界限。
23.2.2 如果球因触碰或被界线内外的球员触碰而出界,则该球员导致球出界。
23.2.3 在争球过程中,如果球员出界或进入后场,就会发生跳球情况。
第二十四条 运球
24.1 定义
24.1.1 运球开始于在场上控制活球的球员在地面上投掷、投篮、滚球或运球并在球接触另一名球员之前再次触球。
当球员用双手触球或让球停在一只手或双手上时,运球结束。
只要投掷球员在球接触地面或其他球员之前再次用手触球,就可以在运球时将球抛向空中。
当球不接触球员的手时,球员可以走的步数没有限制。
24.1.2 队员在场上意外失去活球并随后重新获得控制权,应视为失球。
24.1.3下列情况不属于运球:
·连续拍摄。
·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丢球。
·从另一名球员附近拍打球,试图获得对球的控制权。
·击打由另一名球员控制的球。
·拦截传球并获得对球的控制。
·只要不发生运球违规,球就会被扔到双手之间,并允许保留在手中,直到接触地面。
24.2 规则
球员在第一次运球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他在两次运球之间失去对场上活球的控制,因为:
·射击。
·球被对手球员触碰。
·传球或传球失误,然后触碰或被另一名球员触碰。
第25条:带球走动
25.1 定义
25.1.1 当一名球员在场上持活球并向任何方向非法移动一只脚或双脚超出本规则规定的限制时,该球员即为持球。
25.1.2 场上持活球的球员用同一只脚向任意方向迈步一次或多次,另一只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这是轮换(合法移动)。
25.2 规则
25.2.1 为球员在场上接住活球建立中枢脚
·双脚着地站立时:
——一只脚抬起的那一刻,另一只脚就成为枢轴脚。
·移动或运球时:
- 如果一只脚接触地面,则该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开地面,球员的双脚同时着地,则一只脚抬起的瞬间,另一只脚就成为中枢脚。
- 如果双脚离开地面并且球员用一只脚落地,则该脚成为中枢脚。如果球员用那只脚跳跃并同时停止,那么两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25.2.2 持球移动对抗场上控制活球并已建立中枢脚的球员。
·双脚着地站立时:
——开始运球,球出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传球或射门时,球员可以用中枢脚跳起,但在球出手之前,任何一只脚都不得落回地面。
·移动时:
——传球或射门时,球员可以用中枢脚跳起,同时用一只脚或双脚着地。然而,单脚或双脚抬起后,在球出手之前,任何一只脚都不得落回地面。
——开始运球,球出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停止时,两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开始运球,双脚不抬起,直至球出手。
- 传球或射门时,一只脚或双脚可以抬起,但在球出手之前不得落回地面。
25.2.3 球员摔倒、躺在或坐在地上
当球员持球倒地或躺在或坐在地上时,获得对球的控制权是合法的。
·如果球员持球时滑动、滚动或试图站起来,则属于违规行为。
第26条 3秒
26.1 规定
26.1.1 当某队在前场控制活球且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时,该队任何球员不得在对方罚球区内停留连续超过3秒。
26.1.2 选手出现下列情况应默认:
·他试图离开禁区。
· 当他或他的队友做出投篮动作并且球即将离开或刚刚离开投篮球员的手时,他就在禁区内。
·他在禁区近3秒时运球投篮。
26.1.3 为了证明球员在禁区外,他必须将双脚放在禁区外的地面上。
第二十七条 严密看守球员
27.1 定义
一名球员在球场上拿着一个活球。此时对方球员处于主动防守位置,距离不超过1米。该球员受到严密看守。
27.2 规则
被严密防守的球员必须在 5 秒内传球、投篮或运球。
第28条 8秒
28.1 定义
28.1.1 球队的后场包括本队篮筐、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以本队篮筐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中线为界的球场部分。
28.1.2 一方球队的前场由对方篮筐、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以对方篮筐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最靠近对方篮筐的中线内侧边缘为界的球场部分组成。篮子。
28.1.3 在下列情况下,球进入本队前场:
·当球触及前场时。
·当球触及前场部分身体接触球的球员或裁判员时。
28.2 规则
28.2.1 每当一名球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他的球队必须在 8 秒内将球带入前场。
28.2.2 当先前控制球的球队由于以下原因而在后场获得掷球入界:
·球出界了。
·同队的一名成员受伤。
·跳球情况。
·双方犯规。
·两支球队的罚球相等,相互抵消。
第29条24秒
29.1 规定
29.1.1 每当一名球员在场上控制活球时,他的球队必须在 24 秒内尝试投篮。
24秒内,构成投篮:
·在 24 秒设备发出信号之前,球必须离开球员的手,并且
·球离开球员的手后,必须接触篮圈或进入篮筐。
29.1.2 当投篮尝试接近 24 秒时段结束且球在空中时,信号响起:
• 如果球进入篮筐并且没有发生违例,则该信号将被忽略并得分。
• 如果球触及篮筐但未进入篮筐,则不构成违规,该信号应被忽略并继续比赛。
·如果球击中篮板(而非篮筐)或未击中篮筐,则视为违规,除非对方球员立即明确地控制了球,在这种情况下,该信号将被忽略并继续比赛。
有关干扰分数和干扰的所有限制均适用。
第三十条 球返回后场
30.1 定义
30.1.1 在下列情况下,球进入球队后场:
·球触及后场。
·球触及身体部分接触后场的球员或裁判员。
30.1.2 当控制现场球队的球员有下列情况时,球被非法退回后场:
·在前场最后触球的球员,然后该球员或其球队的一名球员在后场首先触球。
·球在他的后场最后触球,然后触球前场,最后由该球员或其球队的后场球员首先触球。
此限制适用于球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界外球。
30.2 规定
控制活球的球员不得导致球非法返回其后场。
犯规
32.1 定义
32.1.1 篮球比赛中,10名队员在有限的空间内快速移动,身体接触在所难免。
32.1.2 犯规是指与对手进行非法身体接触和/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32.1.3 一支球队可以被吹罚任意次数的犯规,无论处罚如何,犯规者的每一次犯规都应记录在记分表上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 联系:一般原则
33.1 圆柱原理
圆柱体原理被定义为一名玩家站在地面上,占据一个假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玩家上方的空间,并受到以下因素的限制:
·手掌前面。
·臀部后面,以及
·侧面由手臂和腿的外侧组成。
手和手臂可以在躯干前方伸展,手臂在肘部弯曲不超过脚的位置,因此前臂和手抬起。他的脚之间的距离根据他的身高而变化。 (图5)
33.8 打人
击球是非法的身体接触,无论持球或无球的球员前进或移动到对手的躯干上。
33.9 块
阻挡是非法的身体接触,阻碍有球或无球的对手的前进。
如果试图掩护的球员在移动时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手发生接触,则他或她犯了阻挡犯规。
如果球员无视球,面对对手并随着对手移动而移动自己的位置,则除非涉及其他因素,否则他对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其他因素”,是指被覆盖的玩家故意推、撞、拉某人。
球员在场上占据某个位置时将手臂或肘部伸出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球员试图传球时,他们必须移入他的圆柱体内。如果手臂或肘部在其圆圈之外并且发生接触,则为阻挡或拉动。
33.10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手
用手触摸对方球员本身并不一定是犯规。
裁判员应确定造成接触的球员是否获得了不公平的优势。如果球员造成以任何方式限制对手移动自由的接触,则这种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球员处于防守位置,将手或手臂放在持球或无球的对方球员上并与其保持接触以阻碍其前进时,就会发生非法使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的行为。
无论有球还是无球,反复接触或“戳”对手都是犯规,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比赛粗暴。
这是对持球进攻球员的犯规:
·用手臂或肘部“钩住”或缠绕防守球员以获得不公平的优势。
· 将防守球员“推开”,以阻止他防守或试图抢球,或者在他和防守球员之间创造更多空间。
·运球时,用伸出的前臂或手阻止对方球员控制球。
进攻球员不持球“推”防守球员的行为属于犯规,原因如下:
· 脱离去接球。
·防止防守队员试图防守或断球。
·在他和防守者之间创造更多的空间。
33.11 中央支持
垂直原理(圆柱原理)适用于居中响应。
处于中央支撑位置的进攻球员和防守他的防守球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的权利。
处于中央支撑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膀或臀部将对手推离位置,或用伸出的肘部、手臂、膝盖或身体其他部位干扰对手的活动自由,均属犯规。身体。
33.12 背后非法防守
背后非法防守是指防守球员从背后与对手发生身体接触。防守球员试图赢得球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从后面发生接触是合理的。
33.13 拉人
拉扯是一种非法的身体接触,会干扰对方球员的行动自由。这种接触(拉动)可以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33.14 推人
推击是非法的身体接触,当球员使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迫或试图移动可能控制或不控制球的对手时发生。
第三十四条 人身犯规
34.1 定义
人身犯规是球员与对手之间的接触犯规,无论球是活球还是死球。
球员不得通过伸展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来拉、阻挡、推、碰撞、绊倒或阻碍对手的前进;不得以“异常”姿势弯曲身体(超出圆柱体);也不应进行任何粗暴或暴力的动作。
34.2 处罚
犯规球员将被判个人犯规。
34.2.1 如果对未采取射门动作的队员犯规:
·比赛应由非犯规队在最靠近违规地点的掷界外球重新开始。
·如果犯规球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情况,则适用第41条(全队犯规:罚球)。
34.2.2 如果投篮队员犯规,则投篮队员应获得如下罚球次数:
·如果投篮成功,将获得一分并获得额外的罚球机会。
·如果从2分球区投篮不成功,则判罚2次罚球。
·如果三分球区投篮不成功,则判罚3次罚球。
·当本节比赛结束的比赛时钟信号响起时或之前,或者当24秒设备信号响起时或之前,球员被犯规。此时球仍在球员手中,射门成功。为了累积得分,应判罚 2 或 3 次罚球。
第三十五条 双方犯规
35.1 定义
双重犯规是指两名对方球员几乎同时对对方犯规的情况。
35.2 处罚
35.2.1 每位犯规队员均应登记个人犯规。不会判罚罚球。
35.2.2 如果两次犯规同时出现不同情况,则比赛应按下列规定重新开始:
·如果投篮有效或者最后一次或唯一一次罚球得分,则球权应判给未得分的球队,从端线的任何一点掷界外球。
·控制球或控球的球队应将球判给该队,以便在最接近违规的地点掷界外球。
·双方都没有控球权,也没有控球权,出现跳球情况。
第 36 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 定义
36.1.1 接触犯规是一种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根据裁判的判断,球员没有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范围内合法地尝试直接抢球。
36.1.2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必须在整场比赛中得到一致的解释。
36.1.3 裁判员只能对动作进行裁判。
36.1.4 裁判员在判定犯规是否违反体育道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如果球员没有努力去抢球并且发生身体接触,则属于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球员为了保住球而造成过度接触(严重犯规),则该接触应被视为不符合体育道德。
• 如果在球员合法努力抢球时发生犯规(正常的争抢),则该犯规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 处罚
36.2.1 违规队员应被指控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2 应判给犯规队员罚球,随后:
·掷界外球在记分台对面的中场延伸区进行。
·中圈跳球开始第一节。
罚球次数如下:
·如果对未投篮的球员犯规:将判罚2次罚球。
·如果投篮的球员犯规:如果投篮得分,则得分并额外罚球。
·如果球员在投篮过程中发生犯规而没有得分:则判罚2次或3次罚球。
第三十七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 定义
37.1.1 球员、替补球员、被驱逐出场的球员、教练、助理教练或队员的任何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均属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2 当一名队员被指控犯有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该队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7.1.3 在下列情况下,教练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由于他自己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指控两次技术犯规(“C”)。
·因球队替补人员(助理教练、替补队员或队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指控总共 3 次技术犯规(“B”)或 3 次技术犯规(其中 1 次)的组合 登记时一次培训师本身('C')。
37.1.4 如果运动员或教练员因第 37.1.2 或 37.1.3 条情况被取消比赛资格,则仅判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取消资格不会受到额外处罚。
37.1.5 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记分表上登记的助理教练员代替。如果记分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则由队长接替。
37.2 处罚
37.2.1 违规者应被记录为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2.2 他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被带到球队的休息区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场。
37.2.3 罚球应判给:
·对任何对方球员的非接触犯规。
·被犯规的球员被视为接触犯规。
随后:
·从记分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掷界外球。
·中圈跳球开始第一节。
37.2.4 罚球次数如下:
·如果对没有做出投篮动作的球员犯规或者是技术犯规:应判罚2次罚球。
·如果投篮球员犯规,则计分并判罚一次罚球。
·如果球员在投篮过程中发生犯规而没有得分:则判罚2次或3次罚球。
第 38 条 技术犯规
38.1 行为准则
38.1.1 比赛中的正确行为需要两队成员(球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队员)与裁判员、裁判员和技术代表之间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38.1.2 各队应尽力获胜,但胜利必须符合体育精神和公平竞赛的要求。
38.1.3 任何故意或多次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精神的行为均应被视为技术犯规。
38.1.4 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甚至纵容明显非故意且不直接影响比赛的行政性质的轻微技术犯规来防止技术犯规,除非在警告后再次发生相同的犯规。
38.1.5 如果在活球后发现技术犯规,则应停止比赛并判技术犯规。处罚的执行如同技术犯规在被吹罚时已经发生一样。在技术犯规和比赛停止之间的时间间隔内发生的任何情况均应计算在内。
38.2 暴力
38.2.1 比赛过程中可能出现违背体育精神和公平竞争精神的暴力行为。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必要时由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制止。
38.2.2 当运动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球队人员之间在比赛场地上或附近发生暴力行为时,裁判员应采取必要行动予以制止。
38.2.3 上述人员如有侵犯对方队员或裁判员行为且行为十分恶劣的,应取消其比赛资格。裁判员必须向比赛组委会报告该事件。
38.2.4 如果裁判员要求,保安人员可以进入比赛区域。但如果观众带着明显的暴力意图进入体育场,安保人员必须立即介入,以保护球队和裁判。
38.2.5 其他所有区域,包括入口、出口、过道、休息室等,均由竞赛组织部门和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管辖。
35.2.6 裁判员决不允许运动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队员有任何可能造成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
裁判员发现此类行为时,应当立即向违规球队教练员提出警告。
如果重复出现这种行为,应立即对有关违规者判以技术犯规。
裁判员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不得质疑或忽视。
38.3 定义
38.3.1 技术犯规包括(但不限于)球员的非接触行为犯规。
·无视裁判员的警告。
·无礼地冒犯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分台人员或球队替补人员。
·与裁判、技术代表、台面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时不尊重。
·使用可能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语言和行为。
·通过在对手眼睛附近挥动双手来戏弄对手或阻碍他的视线。
· 在球穿过篮筐后故意触球,或阻止立即掷球入界而延误比赛。
·妨碍掷球入界的及时执行,从而延误比赛。
·下去假装犯规。
悬挂在篮筐上,以便球员的重量由篮筐支撑,除非球员在扣篮后立即抓住篮筐,或者根据裁判的判断,如果他试图防止自己或其他球员受伤。
·如果防守队员干扰得分或者干扰最后一次或唯一一次罚球,则进攻队得一分,并给防守队员判一次技术犯规。
38.3.2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队员所犯的技术犯规是指在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分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时不尊重或冒犯他们的犯规,或者是程序性或程序性的犯规。程序犯规。行政违法行为。
38.4 处罚
38.4.1 如果发生技术犯规:
• 技术犯规应计入球员身上,并算作球员犯规和全队犯规之一。
·教练(“C”)、助理教练(“B”)、替补(“B”)或队员(“B”)对教练提出的技术犯规不算完全违规。一次球队犯规算作一次。
38.4.2 应判给对方两次罚球,然后:
·从记分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掷界外球。
·中圈跳球开始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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